2010年4月13日下午,区就业办公室黄科长、廖老师协同市就业办甘燕主任以及市财政局两名工作人员来我中心进行2008年贴息贷款使用情况审计工作。
审计人员一行5人到达我中心后随即召开了小型工作会议,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中心领导刁福全首先对审计人员到访指导工作表示感谢,并要求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接着人力资源部主任孙丽就我中心的基本情况为审计小组做了详细的汇报,区就业办廖老师就我中心贴息申报审核情况作了说明。
简单的工作会议结束后,审计工作正式开始。根据市财政局工作人员的需要,中心提供了大量的申报资料数据。在经过细致的审核后,下午6时,审计工作全部结束。市财政局人员对我中心的贴息贷款情况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至2007年以来,我中心已连续两年被纳入市再就业重点企业。目前中心已按相关政策性文件享受财政贴息、税收减免等多项优惠政策。此次2008年贴息贷款审计工作的圆满完成,将对我中心2009年财政贴息及税收减免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政策解读,财政贴息该如何使用?
项目单位收到财政贴息资金后,分以下情况处理:在建项目应作冲减工程成本处理;竣工项目作冲减财务费用处理。财政贴息资金是专项资金,必须保证贴息的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财政贴息资金。对违反规定的,除将贴息资金全额收缴国家财政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